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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自YAHOO新聞

訊連:董事會決議本公司第1次買回庫藏股註銷減資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2/16

2.減資緣由: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規定,買回股份應於買回之日起6個月內

向經濟部辦理銷除股份變更登記。

3.減資金額:新台幣43,790,000元

4.消除股份:普通股4,379,000股

5.減資比率:4.33%

6.減資後股本:967,653,31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債務協商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訂為104年12月20日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訊連-董事會決議本公司第1次買回庫藏股註銷減資基準日-0806167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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