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3日電)王姓男子日前到日本旅遊,搭機返台時卻因行李超重被華航收取超重行李費,認為比其他公司貴逾1倍,憤向消保官投訴。 消保官陳世欽表示,日前接獲投訴案,王姓男子至日本旅遊,搭機返台時因行李超重5公斤,被華航收取超重行李費日幣1萬6200元,折合新台幣4450元。 王男認為華航收費不合理,於是上網查詢,發現長榮航空公司對於行李超重計費是每公斤收費15美元,約新台幣475元;復興航空則超重每公斤收費日幣1800元,約新台幣495元。 王男認為華航的收費是其他家航空公司的1.87倍及1.79倍,於是憤而向新北市消保官投訴,但經邀集雙方協商,因華航無法接受王男精神損害賠償而破裂。 陳世欽表示,華航空對於行李超重的計算方式公告「行李超重以旅客所搭乘航線單程經濟艙最高成人售價的1.5%,做為每公斤超重計算基礎」。 也就是台灣到日本的「單程經濟艙最高成人售價」日幣22萬元,換算每公斤是日幣3238.5元,約新台幣890元。 他表示,華航代表雖在協商時說明公司的行李計重收費標準是遵照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的收費標準制定,各國航空公司也是如此收費,並沒有不合理。 但為保護消費者權益,他說,日前仍行文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建議交通部民航局督促航空公司依法明確揭露訊息,以實施必要消費者保護措施。 10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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